- 僵直性脊椎炎診斷
- 發佈日期:2009/1/1 │ 文章類別: 僵直性脊椎炎
- 作者:魏正宗主任 │ 服務單位: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過敏免疫風濕科主任
目前普遍認定的診斷標準,是1984年Dr. van der
Linden提出的僵直性脊椎炎診斷準則 (Modified New York criteria,1984)
﹝一﹞ 下背痛及僵硬,休息無法減輕,3個月以上。
﹝二﹞ 腰椎運動範圍受限。
﹝三﹞ 擴胸範圍受限。
﹝四﹞ X光有薦腸關節炎,雙側2級或單側3級以上。
確定診斷:第4點 加 1-3中任何一。
﹝一﹞ 下背痛及僵硬,休息無法減輕,3個月以上。
﹝二﹞ 腰椎運動範圍受限。
﹝三﹞ 擴胸範圍受限。
﹝四﹞ X光有薦腸關節炎,雙側2級或單側3級以上。
確定診斷:第4點 加 1-3中任何一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09/12/26 下午 04:37:12